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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与扫黑除恶 “两不误”“双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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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永胜法院.李丽庄  发布时间:2020-04-30 12:05:28 打印 字号: | |

为在切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2020年4月25日至2020年4月29日,永胜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马某宇等三十九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诈骗罪、盗窃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以来,被告人马某宇等人在永胜县境内赌场中从事违法放贷活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马某宇纠集关某福、石某飞、张某永、徐某芳、李某龙等人合伙在永胜县境内开设流动赌场,招募人员在赌场管理、服务并拿出部分赌场抽头渔利发放“工资”,发放“红钱”吸引参赌人员。同时,马某宇通过张某永用财物拉拢原永胜县公安局永北派出所民警杨某飞为赌场提供庇护。在此期间,马某宇犯罪团伙在永胜县境内还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欺压、残害群众,形成了以被告人马某宇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陈某枫等十八人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徐某芳等十四人为一般参与者的较为稳定的,以开设赌场抽头渔利为经济基础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庭审准备情况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本案采用远程视频庭审+传统庭审的方式进行审理。为保障疫情期间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永胜法院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及专题部署会议,对案件的基本情况核实、人员防护、庭审准备、安保警务、舆情防控、后勤技术保障等工作作了细致的准备。永胜法院刑事审判庭会同技术组工作人员,对系统操作、庭审流程、网络保障等各种因素进行全方位研究,积极探索刑事案件互联网开庭,做到疫情防控与刑事审判工作两不误。在市中院和永胜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高度重视和统一指挥下,在华坪法院、宁蒗法院、丽江市看守所、永胜县看守所、华坪县看守所、宁蒗县看守所的鼎力配合下,本案远程视频庭审工作进展顺利。

案件庭审简述

永胜县人民法院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庭审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保障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整个庭审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各项权利的行使,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严格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庭审中,有关部门人员、社会群众及被告人亲属等旁听了庭审,庭审实现透明司法,阳光审判。

鉴于案情复杂,永胜县人民法院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庭审小结

扫黑除恶收官之年遇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时期,永胜县人民法院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实现视频庭审,有力推进了疫情防控期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本案庭审得以顺利进行,体现了永胜法院在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立足疫情防控、扫黑除恶工作大局,坚决贯彻中央相关工作部署,强化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确保疫情期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减,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打赢这场主动仗、攻坚仗,筑牢社会安全稳定的守护防线。坚决依法打击犯罪,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的工作绸缪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永胜法院将继续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六清”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坚持决心不变、责任不减、力度不降,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和斗争韧劲同黑恶势力斗争到底,加大“案件清结”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严格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政策,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以卓有成效的扫黑除恶工作业绩为永胜县的发展和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永胜法院.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