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一生择一事】最高院授予黄以军同志荣誉天平纪念勋章
分享到:
作者:永胜法院.李丽庄  发布时间:2020-08-31 09:22:02 打印 字号: | |

2020年8月28日,永胜县人民法院举行“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仪式,为黄以军同志颁发纪念章和荣誉证书,在家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仪式。

2007年以来,人民法院每年都要为奉献法院满二十载的同志颁发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定的荣誉章和证书,旨在增强法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表彰二十年如一日献身司法事业,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贡献的干警。

 院党组书记、院长洪卫国为荣誉天平纪念章获得者

黄以军同志颁发纪念章和荣誉证书

获得荣誉天平纪念章的黄以军同志二十年如一日,秉持忠诚、公平、正义,执着地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人民法院,将毕生的精力都倾注于审判执行事业,用公正之心捍卫了法律尊严,践行了法院干警的神圣职责和对人民的庄重承诺,在职业生涯中经历了风雨考验,见证了法院工作的变革发展,在不同岗位上为共和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回顾历史、展望未来,我们应深切感受到,在永胜县人民法院历史发展的征程上,一代又一代的法院人接力棒式的传承创立了不可磨灭的工作业绩,没有他们的长期奋斗,就没有今天审判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我们要充分学习这些老同志的历史功绩,认真学习和大力弘扬他们的光荣传统,结合新时代精神,不断发扬光大、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要以荣誉为起点,艰苦奋斗再创业;要以楷模为榜样,爱岗敬业比奉献;要以创新为动力,凝心聚力谋发展;要以廉洁为底线,筑牢人生压舱石。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此次颁发荣誉天平纪念章活动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职业荣誉感、责任感,进一步坚定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以实际行动为永胜法院事业发展贡献全部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永胜法院.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