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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实事、解民忧、贴民意、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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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院教整办新闻宣传组  发布时间:2021-04-07 17:41:32 打印 字号: | |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一直以来,永胜法院始终以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政绩的重要标准,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川法庭—办实事、暖民心

4月7日,三川法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三川镇文祥村委会村民吕某、罗某的子女因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在村委会、司法所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两位老人一纸诉状将四位子女告上了法庭。 

为了将这起案件快速有效办理,三川法庭干警多次到两位老人及其子女的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因两位原告年事已高又身带残疾,为了让群众少跑路,三川法庭干警到兴文村委会审理了该案件。

“'乌鸦有反哺之义,羔羊有跪乳之恩',子女孝敬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代慧和法官为老人的子女耐心释法,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两位老人及其子女在村委会达成调解协议,两位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现场调解不仅使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及村民对法院的工作有了近距离的接触,进行了一场现场版的婚姻家庭普法教育,更是让法庭调解搬进了村里,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灵活性、便民性。

期纳法庭—重调解、解民忧

4月1日,期纳法庭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支付赔偿款,案结事了,使这起困扰当事人一年多的交通事故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燕第一时间研究案情,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为妥善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赵燕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立足本职岗位,聚焦案情,耐心讲解法律,陈述利弊,引导双方互让互谅,正确处理问题。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从意见分歧较大到自愿作出让步,就死亡的损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方当庭支付了全部赔偿款项,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里,永胜法院法官提醒您:交通安全无小事。心无交规,路有坎坷,交通安全事关你、我、他的生命安全,让我们筑牢交通安全意识,文明礼貌行车,礼让三分,路畅民安,共同构筑平安和谐社会。

审管办—把好质量关、提升满意度

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为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质效意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以质量促公正,以质量促作风,以质量提升满意度。结合队伍教育整顿,近日永胜县人民法院开展第一阶段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工作。 

评查案件范围包含四大类审判案件和执行案件。由于工作体量大,在方法步骤上采取部门自评与部门及人员交叉评查相结合,实行评查人员对自办案件回避,以强化内部监督,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在待查案件的抽取上以重点抽取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突出“有重点”“全覆盖”。评查范围突出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行,纵向包含从立案到执行全过程,横向涉及司法质效、司法规范、司法作风等内容。根据各类案件特点并结合上级法院规范制作了《案件质量常规评查表》,评查人员以评查指标为指引进行逐项评查,以规范化的评查工作提升评查质效。

目前已抽取484个案件陆续分发至各员额法官,评查工作正有序开展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升司法公信的关键点和突破口。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公正 为民

    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永胜县人民法院坚持立足实际,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贴近群众、听取民意、求真务实、多措并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