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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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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08 11:13:43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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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永胜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永胜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主要职责为:1依法审判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审案件;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针对案件审理中提出司法建议。3依法审判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做好执行工作,依法办理司法协助事项。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6对本院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做好对人的教育和管理、监督和监察工作。7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8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内设8个内设机构其中审判业务部门6个,审判辅助部门0个,司法行政部门2个。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登记立案、诉讼服务、申诉信访、繁简分流、诉调对接、庭前调解、小额速裁、案件移送、送达、委托评估鉴定。设庭长1名(副科)、副庭长2名。

2.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一审刑事案件及其他应由本院受理的刑事案件。设庭长1名(副科)、副庭长1名。

3.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家事案件等。设庭长1名(副科)、副庭长1名。

4.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行政案件,非诉行政案件审查,依法审理民商事、家事案件。设庭长1名(副科)、副庭长1名。

5.执行局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设执行局局长1名(正科),执行局副局长2名(副科)。

6.政治部(机关党总支)

主要职责: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人民陪审员、退休干部、机关党建等工作。设政治部主任1名(正科),政治部副主任2名(副科)。

7.综合办公室(含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事务、后勤管理、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司法技术、信息化建设、代表委员联络等工作,司法警察大队负责警卫、押解、执行等警务保障工作。设综合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综合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司法警察大队队长和政委各1名(副科)。

8.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主要职责:审判管理办公室为综合审判部门,负责全院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审判研究、案件质量评查、审判委员会事务工作。设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正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

(三)人员情况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行政编制69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共70名编制。现有行政编制职职工62人,行政工勤5人,年末在职职工共67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强化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更好履行定止争、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

二是强化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全面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打造诉讼服务“最多跑一次”升级版。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形成化解纠纷的整体合力。提升司法水平,把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工作重点,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跨越。

三是强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完善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妥善化解家庭纠纷。

四是强化从严治院,推进清廉法院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212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1.94万元,占总收入的96.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4.02万元,占总收入的3.48%。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9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52万元,占总收入增幅的106.09%;其他收入增加5.6万元,占总收入增幅的6.1%,主要原因2020年较2019年人员有所减少,人员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221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3.79万元,占总支出的75.16%;项目支出549.88万元,占总支出的24.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8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96万元,占总支出增幅的69.13%;项目支出增加26.32万元,占总支出增幅的32.86%,主要原因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防疫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2020年增加两笔国家赔偿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3.79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58.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防疫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6.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2.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6人均公用经费3.6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9.88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6.32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增加两笔国家赔偿支出,同时增加智慧法院建设项目经费具体项目使用情况:国家赔偿经费38.26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94.73万元;云南烟草工业扶持资金2.39万元;人民陪审员经费1.37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5.33万元;办案业务经费172.42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52.96万元;执法办案补助经费15.15万元;收费成本补偿经费7.68万元;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5.11万元;2020年云南智慧法院建设项目经费34.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1.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9%。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89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人员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国家赔偿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75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1%。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相关配套公用经费、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事业运行、扶贫、文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4.卫生健康支出7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5.住房保障支出95.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06万元,支出决算为32.35万元,完成预算的94.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42.7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高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我院云PA018警号车由于使用年限较长,使用频率较大导致发动机烧毁,经办公室询价对比,修理成本远远大于重新换发动机成本,经党组开会研究决定后,同意给云PA018警号车换发动机,导致今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大幅度上升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05万元,下降3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92020年决算数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32万元,下降52.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6万元,增长88.2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有:(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是因为2019年我院采购了一辆囚车,囚车价格在24.5万元;另外2020年由于车辆修理费过高,导致运行维护成本较高(二)2020年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有所增加是因为2019年有部分接待费由于工作原因一直未结,到2020年才全部结完,导致2020年接待费较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5万元,占91.03%;公务接待费支出2.9万元,占8.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4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审判开庭审理案件、送达案件判决等;执行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61万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33.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疫情防控支出增加,办案办公业务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7220.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1.51万元,固定资产1287.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362.25万元,无形资产19.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07.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14.3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220.32

1551.51

1287.13

733.07

176.57

0

377.403

0

4362.25

19.6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1—附表10-2)。

因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属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属单位,无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按照法院事业保障项目、司法职能保障支出项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分为三类,共三张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人员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

三、公用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附件:丽江市永胜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责任编辑: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