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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永法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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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29 11:37:27 打印 字号: | |

4月29日,永胜县举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开承诺现场推进活动。活动中,县政法各单位对“我为群众办实事”作现场公开承诺。永胜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以“司法为民十项措施”向全县人民公开承诺:

一、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对当事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无法判断的,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并出具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书面裁定。

二、优化当场立案。按照“一窗通办”的工作思路,整合立案窗口,加强诉讼引导,提高现场立案效率。完善立案材料清单公示制度,公开登记立案流程,严格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要求,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推动现场立案“一次办结”。向当事人告知“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三、提速网上立案。对于当事人通过各类诉讼服务平台提交的网上立案申请,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办理,不要求当事人到立案窗口再次提交材料,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

四、拓展跨域立案。认真履行协作法院和管辖法院职责, 加强协调沟通,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主动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

五、引导自助立案。确保“诉讼服务一体机”运转正常,完善操作流程说明,加强自助立案操作辅导,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服务一体机”进行自助立案、自助缴费等,提高立案效率。

六、推进诉讼费收退便利化,支持网银等全渠道线上缴费方式,实现诉讼费缴纳、结算、退费等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进诉讼费收据电子化。

七、完善适老诉讼服务。增设老年人立案的绿色通道和绿色窗口,对老年人维权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对不会、不便使用网络技术的老年人,原则上不引导自助立案,应直接提供窗口立案服务;为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提供立案资料代为扫描上传和起诉状口述手写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服务。保留诉讼费现金缴纳窗口,方便老年人现金交费。在诉讼服务休息区设置“敬老专座”,配备轮椅、老花镜、日常急救药品等,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八、规范案件移送。加强上诉案件移送管理工作,统一材料接收部门,落实扫描录入要求,完善电子卷宗,明确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责任分工,防止超期移送、隐性超审限等问题。

九、协调解决争议。当事人起诉案件存在管辖权争议的,应当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同时与管辖权争议法院进行协商处理,不得未经协商程序简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十、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网上信访、转交办信访件,认真开展释法析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告知群众解决问题的程序,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反映问题。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一直以来,永胜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根本目标,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民司法永远在路上,永胜县人民法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铸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法铁军,进一步提高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和素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