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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法院刑庭: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助推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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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09 08:55: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到松坪乡活动中心,巡回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松坪乡干部群众三十余人到场旁听庭审,通过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基层社会治理。

案件情况:2022年3月28日晚,被告人子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云P8183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民警查获。民警依法提取子某某静脉血样,经丽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其血液乙醇含量为151.95mg/100ml血。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子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庭审中,主审法官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的意见,庭审严谨规范,节奏紧凑有序,让松坪乡广大干部群众近距离感受到庭审的庄严。

当庭宣判

经审理,结合被告人犯罪事实、公诉机关指控意见等,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判处被告人子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为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此次法官上门开庭、就地审案,使被告人在感受到法律权威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有效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减轻诉累,为群众送去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用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巡回法庭+法治宣传”,不仅把整个审判过程零距离地呈现在群众的面前,更以“现场直播”的方式使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宣传的普法内容直达群众心灵,充分地发挥了其宣传、警示和教育的功能,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防止类似犯罪行为的发生,帮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从而更好地用法。

 

 
责任编辑:永胜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