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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法庭“搬”进村里,让法治“走”进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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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建英  发布时间:2024-04-10 10:25:2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近日,永胜县人民法院期纳法庭走进辖区村镇,成功调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情简介

鲁地拉镇大长坪村委会的原告赵某、被告子某婚后均外出务工,期间因沟通较少,久而久之双方感情淡薄,原告赵某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发现被告对法庭及原告有抵触对立情绪。考虑到乡村婚恋纠纷错综复杂,往往涉及家族矛盾冲突,易发生过激行为。为妥善高效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将法庭“搬”进村里,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巡回审理本案。

巡回审判

在审理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被告及其家人以“理不合”、“女告男、没面子”等固有观念为由,坚持要求原告返还彩礼。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承办法官悉心倾听当事人意见,耐心做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并邀请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参与调解,发挥他们熟人熟地的基层工作优势,通过情、理、法聚合发力,让法治“走”进当事人心里,消除双方抵触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该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以案普法

调解结束后,法庭干警结合案件开展以案释法,向旁听群众宣传婚姻家事类法律知识,让群众能够更好地通过身边事学到法律知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期纳人民法庭将持续优化司法服务,坚持以便民、为民为宗旨,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做实法治宣传,努力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平安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安定、团结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和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