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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综治中心”齐联手,相邻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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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万昕  发布时间:2024-08-21 11:48:38 打印 字号: | |

2024717日,永胜法院会同程海镇村两级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了一起相邻用水、排水纠纷。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家门口签订了调解协议,落笔签名的那一刻,双方心中长达数年的那堵也随之消弭。

案情简介

本案杨某一与杨某二系程海镇某村村民,双方相邻而居。因排水问题,双方曾多次发生纠纷,2024年因两家在原宅基地上拆旧建新,杨某二为了便于自家外墙装修,在自家外墙与杨某一户围墙之间排水区域填上了一层砂土,导致杨某一户排水困难,双方再次发生争执,经村镇两级综治中心多次调解未果,为此杨某一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与程海镇综治中心和村委会取得联系,在了解发生纠纷的具体原因及情况后,对该案的调处进行了深入沟通,共同拟定解决方案。

实地调查

为实质化解矛盾,法院干警协同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委会干部到现场进行走访、调查,在全面了解案情及事实的基础上,组织原、被告双方就地进行调解。

进行思想工作

 承办法官和乡村干部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劝导双方当事人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面对和处理双方的排水及用水问题,并邀请各自的亲朋好友到场协助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

通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愿意作出让步,杨某二主动提出在外墙装修结束后清除砂土,杨某一也表示不再干预杨某二户进行外墙装修。工作人员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当场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最终该纠纷得以化解。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体现了法院与乡镇综治中心的高效协作,也彰显了法治精神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永胜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主动对接基层职能部门和社区(村委会)联动、畅通高效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体系,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司法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


 
责任编辑:和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