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在古城公安和古城法院协助配合下,成功调解一起执行案件,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张某、徐某诉被告刘某、汤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按期履行义务。判决生效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甚至隐匿行踪、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直至7月26日晚,申请执行人一方在逛街途中偶然发现被执行人汤某行踪后立即与我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并即刻报警,与此同时,执行干警连夜赶赴丽江,并将双方当事人集中在古城法院进行释法明理。严厉批评汤某故意逃避执行的错误行为,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汤某认识到自己可能面临被拘留等强制措施后,积极向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详细说明了家庭实际情况,以及接下来的解决途径。经过数小时的沟通与协商,直至深夜,双方当事人终于放下成见,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做出公正的判决,更体现在让判决得到执行。下一步,永胜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凝聚跨部门合力,破解执行困局,提高执行质效,全力保障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和满意度。